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

精神病科

  精神科始建于1973年,开放床位200张,共有两个精神科病区,两个康复病区,是医院的重点科室之一,2015年被列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。病区功能齐全,设有一级病房、病区活动室、康复疗养区,开放床位200张,精神科业务技术力量雄厚,专科医护人员50余人,其中高级职称医师4人,中级职称医师2人,高年资医师3人,主管护师7人,护师(士)9人,他们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临床及护理经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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