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余市人民医院

检验科

  检验科位于门急诊楼B区三、四楼。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,实验室按照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》和《江西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进行建设和管理,严格执行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。实验室布局分明,分区清楚,流程合理,现有工作人员40人,正高1人,副高3人,中级16人,初级20人。设有生化室、血液室、血凝室、体液室、血粘室、细胞室、PCR室、微生物室、免疫室、放免室、HIV初筛实验室、门诊急诊实验室共12个专业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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